尊敬的繳費人:
《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22號)明確,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統稱繳費人),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根據我省有關規定,2021年7月1日起,我省2021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將調高。7月1日后相關繳費人繳納2020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按照2021年的繳費基數最新規定執行。因繳費基數下限提高會增加繳費金額,建議您在2021年6月30日前繳納2020年未繳費月度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21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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