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其應納稅額運用扣稅法計算。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1.當期銷項稅額的確定
當期銷項稅額,是指當期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依其銷售額和法定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
其計算公式為:
當期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或
當期銷項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2.當期進項稅額的確定
當期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當期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已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15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l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其計算公式為: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4)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其計算公式為: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稅法還規定了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3.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時限
(1)防偽稅控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限定。
(2)海關完稅憑證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限定。
4.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的計算
(二)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其應納稅額的計算不適用扣稅法,而是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對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采取銷售額和增值稅銷項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要分離出不含稅銷售額,其計算公式為: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及舊貨以外的物品,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 (1 +3%)
應納稅額= 銷售額×3%
在此,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三)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進口貨物的納稅人,無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均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定的稅率汁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其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1.如果進口的貨物不征消費稅,則上述公式中的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
2.如果進口的貨物應征消費稅,則上述公式中的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消費稅稅額
【注意1】進口環節應納增值稅不得抵扣任何稅額
【注意2】進口環節在海關已納增值稅,符合抵扣范圍的,憑海關的完稅憑證作為進項稅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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