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6號
根據《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關于廣州市實施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階段性惠民政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規定,現就落實我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階段性惠民政策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關于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階段性減半征收的實施
我市稅務部門將從2021年9月1日起調整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對2021年7月、8月未享受減半征收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優惠政策的繳費單位,經上級部門同意,并商廣州市醫療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確定,我市稅務部門將通過適當方式沖抵以后月份的繳費,落實減免政策,繳費單位無需上門辦理任何手續。
二、關于階段性降低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率以及繳費基數下限政策的實施
我市稅務部門將按《通告》規定,及時調整系統的繳費費率和繳費基數下限,對符合《通告》規定的繳費單位(人)在申報繳費時即享受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階段性惠民政策。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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